351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后于发现之日起,报告期限必须在
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15日内
1个月内
须及时报告
患者姓名